宜宾市:“五强化”推进农村产权改革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宜宾市切实把农村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成效
1.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共涉及829个村,占全市行政村数的29%。市级示范试点村由市级财政按每个村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县(区)财政对市级示范试点村按每个村不低于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2.启动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该市通过建立林权抵押贷款评估新机制,建立林权价值咨询制度,探索林权反担保和建立林权抵押贷款免除第三人担保模式等多种手段,以林权抵押担保融资为突破口,进一步启动开展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截止今年6月,全市通过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实现210多宗,累计发放贷款2.4亿多元,促进了农业、林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
3.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服务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土地流转形式的权利,鼓励和引导农民探索新的土地流转形式,促进土地经营方式的创新。截止去年年底,该市建立县级流转平台2个、乡镇建流转中心23个,流转农村土地面积达到52.23万亩,涉及流转土地的农户达到73.6万户;流转集体林地面积达到87.6万亩,流转金额达到1.86亿元,对农业、林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了促进作用。
4.依法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严格按照必须依法取得流转土地,启动并开展了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试点工作,制定了《宜宾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宜府函〔2009〕173号)和《宜宾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11〕2号)。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征地工作公开规范,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大幅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由原1000元/平方米提高为3500元/平方米),基本实现了被征地农民房屋同中心城区当时商品房销售均价的对接,推动了住房货币安置方式的开展。
5.创新现代农业经营制度情况。坚持以“两个带动”为统领,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培育发展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截止去年年底,全市发展国家、省、市、区县级各类龙头企业344户,培育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52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257家。带动基地农户221.17万户(次),增收总额达18.58亿元。二是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积极探索用改革方式发展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农民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农机具所有权、畜禽圈舍及种畜禽所有权等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培育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增加农民的财产性、转移性收益。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到2134个,比上年增加183个,增长8.9%。合作组织成员发展到27.87万个,实现销售收入35.56亿元,成员户均纯收入3980元。带动农户70.4万户,实现户均纯收入1207元。三是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截止目前,该市新登记发展翠屏区朱家花园家庭农场、牛栏湾家庭农场、鑫城家庭农场,宜宾县世福家庭农场,江安县鱼儿山庄景观农场,高县良香食家庭农场、高县花果山农场,筠连县山外山生态家庭农场、银海家庭农场等家庭农场24个。探索建立了“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贸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直销模式,
6.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一是推动农村金融产权体制改革。2009年,该市启动农村信用合作联合股份制改制,成立了翠屏区农商行和长宁农商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二是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2010年,该市相继成立了筠连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宜宾县中汇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宜宾县兴宜村镇银行,积极培育新的农村金融主体。三是充分发挥支农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改制后银行形成资产总额8.2亿元,存款余额6.6亿元,贷款余额4.0亿元,贷款总户数819户,累计发放贷款1,277笔,总额685亿元;累计办理产权担保业务389笔,担保额123545万元,贷款全部投向“三农”,较好发挥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激活作用、农村金融服务的示范作用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桥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相应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班子、专门办公场地、专门经费保障工作推进。市、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农村金融改革座谈会等,及时研究、协调、部署农村改革工作,重点破解农村集体产权在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一支精干的工作人员队伍,务实推进农村改革工作。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农村改革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业绩评价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政策落实、任务分解、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的考核督查,加强运行监测。年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下达2013年各县(区)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将全市农村改革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县区,并制定详细的目标考核办法。年底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农村改革工作考核小组”,对各县区的自查总结报告和得分结果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表彰,并作为“三农”工作选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板报、标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编印宣传小册子达120多万册。广泛动员宣传,营造外部氛围。特别是向全社会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法律地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争取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同时,编印宣传资料和工作手册,加强对县区、乡镇、村社的政策指导、业务指导。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按照“一级事务、一级财权”的原则,区县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主体,在年初制定财政预算时即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的运转和推进。市上给予适当补助。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为例,市、县区级财政共安排了工作经费2416万元,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五是强化督查督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委农工委、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务、房管等市级有关部门组成督促检查小组,对各县区的农村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县区、乡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农村改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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