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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建成四川首个合伙制家庭农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5-02 08:16:12
导读:原本只想回家种点果菜自己吃,经政府、工商部门引导后,仁寿县两个建筑老板租下1000亩地,投资6000多万元,种花种果,养鱼养禽等,当起家庭农场主。4月30日,眉山市、仁寿县工商部门相关人员前往仁寿县钟祥镇青石村,为仁寿蜀色天乡家庭农场送去营业执照。记

    原本只想回家种点果菜自己吃,经政府、工商部门引导后,仁寿县两个建筑老板租下1000亩地,投资6000多万元,种花种果,养鱼养禽等,当起家庭农场主。4月30日,眉山市、仁寿县工商部门相关人员前往仁寿县钟祥镇青石村,为“仁寿蜀色天乡家庭农场”送去营业执照。记者从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实,该农场系全省首个合伙制家庭农场,也是目前占地面积最大的一个家庭农场。

  今年46岁的骆学文和哥哥骆学才是仁寿县钟祥镇青石村人,之前一直在外从事建筑业。去年年底,两兄弟回家时看到家乡土地大量闲置,便萌生出回家的想法。“当时只是想把老家的房子修缮一新,然后租个几十亩地来种蔬菜水果供亲朋好友吃。”得知骆学文等人有此想法,钟祥镇政府和工商部门鼓励两人经营家庭农场,双方一拍即合,今年年初,在租下880余亩荒山后,骆学文、骆学才兄弟共出资6000万元着手将荒山改造成农场。

  4月28日,仁寿县工商部门现场办公,在完善相关资料后,当天为其办理了营业执照。

  骆学文介绍,2016年前,农场将建成集生态农业示范、生态农产品生产、农业体验等主题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农场。“现在还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机、除草机、播种机等都买回来了,我们要当的‘农民’,和以前的区别大,基本都靠机械化。”骆学文介绍,等基础设施全部建好后,才会与哥哥等商定分工的问题。

  为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仁寿县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有合法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原则上流转5年以上)等即可当农场主,工商部门将放宽准入出资条件、名称登记条件等,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允许农场投资人(农场主)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企业字号等。“不过,我们也将对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实行每月一巡视,如发现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等时,将予以重处。”仁寿县工商局负责人说。(叶世强 记者 文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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