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调研基地 正文

乐山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纪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3-07 08:21:14
导读:乐山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纪实 乐山中心城区建有日处理能力300吨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有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建有日处理能力5吨,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的乐山医疗废物集中

乐山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纪实

 乐山中心城区建有日处理能力300吨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有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建有日处理能力5吨,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的乐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

  乐山中心城区城市绿化覆盖率44.34%、绿地率42.92%、人均公共绿地9.5平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067毫克/立方米,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0天。

  “城乡面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市品位提升、居住条件改善、发展环境优化、群众素质提高……”谈起如今乐山中心城区的变化,市民们无不乐在嘴里,喜在心里。环境的提升,不仅仅改善了人居环境,也为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这种改变,得益于乐山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争创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的具体实践。

  领导高度重视:举全市之力整体推进

  城市环境是地方名片,享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诸多殊荣的乐山城,向来十分重视城市内涵的打造。

  自全省启动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以来,乐山把乐山中心城区创建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融入全市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局,纳入全市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整体推进。

  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作为专项工作组的牵头领导。构建了市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推进格局。环境保护等7个专项工作组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同时,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问责。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监察局、市城管局牵头,组织4个暗访督查组分别在各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开展暗访督查,对暗访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去年6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分别在“七一”、“十一”、“春节”前组织了环境治理节点考核,拿出260万元对排名第一、第二的区县分别给予了专项资金奖励,对各地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放眼中心城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治理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等一条条醒目的标语,在城市各行业、各窗口单位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清洁城乡总动员,建设美好新家园”、“做文明市民,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做贡献”等一条条横幅赫然在目。

  印发宣传手册、举办专题讲座、编发手机信息、“不文明行为评议”、“我为城乡环境治理献一策”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乐山媒体上开设的“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再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高潮”等10余个栏目营造了浓郁的环境治理舆论氛围。

  建章立制,注重市民文明行为培养。以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整治“三乱”行动为契机,组建了23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开展了遍及全市大街小巷的文明劝导活动,着力纠正群众不良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并举报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按照居民(村民)自治的要求,制定《居民(村民)公约》,大力促进城乡居民自律,正确引导和科学规范城乡居民言行。健全和完善了“门前五包”责任制,全市城乡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使得成功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实现乐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提升成为全市一致的共识,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氛围。

  治理扎实推进:消除治理工作的“盲点”

  规划先行,城市功能日臻完善。乐山编制了《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11—2015)》。与此同时,强力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编制了市容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交通管理等专项规划,为科学开展环境治理奠定了基础。城建重点项目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推进有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很给力。环卫设施建设加快,2011年,中心城区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8座,新建公厕13座,改造公厕48座,城市环卫功能改造升级。

  持续治“五乱”,一系列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展开。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集中治理市场秩序,规范摆摊设点;治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联合治理工地乱象、车辆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等问题,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一项项环境整治集中行动,为市民和来乐山旅游者创造了整洁、美观、靓丽的环境,全面提升了旅游城市形象。

  塑造风貌,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古色古香的仿古围墙、干净整洁的外墙立面、整齐美观的店招,中心城区长青路—柏杨西路—嘉州大道—岷江二桥东岸沿线,融乐山本土元素和历史文化传承风格为一体的风貌塑造受到来乐游客和市民的赞誉。此外,2011年“五一”节前,完成总投资1.5亿元的乐山—峨眉—夹江旅游环线风貌塑造工程。“风貌整治令人赏心悦目,不仅美化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更与乐山历史文化名城的称谓相匹配。”市民李丽有感而发。

  “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以创建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为契机,在城市环境专项治理与常态监管中,狠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公路、水路、河道、铁路沿线,以及经营和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突破薄弱环节,逐步消除治理工作的“盲点”、“死角”,实现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

  创新城市管理:打造规范化市容环境

  疏堵结合、建管结合、动态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在城市管理中,中心城区不断创新,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规范达标。

  坚持“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管理,对乐山全城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实行“定岗位、定人员、定工量、定标准、定奖惩”划段包干、分片负责的“五定”责任管理,采取“分时间、分路段、有针对性”的方式对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和夜市区实行了“三班制”的全天候保洁和做好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随时保持城区环境卫生清爽整洁。

  重疏导,解决“摊位乱摆”。开展对民营农贸市场星级创建的综合考评,实行“以奖代补”,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已建成较规范的厅室、棚盖农贸市场17个,同时,通过预留市场摊位、减免租金、实施亲情执法等措施,引导游商小贩入市经营,有效解决了维护城市环境、满足市民需求与活跃个体经济相矛盾的难题,达到便民、利民、为民的多赢效果。

  建制度,解决“广告乱贴”。强化源头管理,出台了《乐山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购置“野广告”清理设备,组织专人对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规划设置社区公共广告张贴橱窗150处免费供市民张贴,按照“一店一招、一楼一式、一街一景”要求,分批完成中心城区10条主干道2100多个店招店牌规范设置,确保了城市容貌整洁有序。

  ……

  通过创建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乐山中心城区城市整体功能和综合配套功能不断完善,人居和创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魅力大大提升,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从美好的环境和幸福的生活中感受到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带来的实惠。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栏目分类
Copyright © 2018-2022 四川省农村发展促进会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 2002-2020 四川省农村发展促进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19032643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86602660 │ 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0号省委老干部党校6楼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