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1+3+9”指挥体系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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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9 06:56:13
导读:昭化区“1+3+9”指挥体系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为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全区乡村振兴领导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设依法、规范、有序实施,广元市昭化区建立了“1+3+9”指挥体系统筹推进昭化区乡村振兴。
“一个”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昭化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指挥部);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区人大、区政协其他县级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挥全区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个”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机构,一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振兴办)。由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县级领导和区委农工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办(区委督查室)、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委农工委副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委。具体负责拟定全区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项目规划编制、资金投入统筹方案,督促检查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规范情况,组织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考评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二是乡村振兴规划组。由区委分管副书记兼任组长,相关分管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乡村振兴规划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牵头组织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和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审议有关乡村振兴规划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性规范及相关专项规划(方案)、乡镇规划,指导乡村振兴规划项目的包装储备,督促检查乡村振兴规划的执行,协调总体规划与各行业各部门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并明确了相关专项规划(方案)分工。三是区乡村振兴督查问效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任组长;区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区级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督查问效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由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全区乡村振兴督查督办、问题线索处置和问责问效等工作。
“九个”专项工作组。(1)乡村产业(园区)工作组(分指挥部),其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2)宜居乡村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建设和住建局;(3)农村基础设施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4)公共服务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5)创新改革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委改革办;(6)乡村人才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7)农村增收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委;(8)乡风文明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9)乡村治理工作组(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
目前,“1+3+9”指挥体系已全面启动运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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