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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群众在乡村振兴中当“看客”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01 02:10:49
导读:乡村振兴,主体在民。农民群众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决定性力量,要让农民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主力军”,就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

   人才兴,则事业兴。”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抓住“人”这个核心要素。然而,在一些地方,作为真正主角的农民群众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观望心态。

  本是主角的农民群众成为旁观者,其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部门包办代替。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思维还没有从“管理”向“服务”转变,角色仍旧停留在“管理者”上,习惯于“替民做主”“代民做主”。二是干部为了政绩。少数干部为了出政绩,不顾客观实际、不尊重群众意愿,盲目上马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些劳民伤财、华而不实的工程,伤了农民的心。三是群众过度依赖。部分群众形成政府出钱办事是理所应当的固化思维,把乡村振兴看作是政府的事,坐等政府部门兴建水、电、路、气、网络等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等,心安理得坐享其成。四是群众缺乏技能。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人员多为小孩和老人,他们缺乏必要的技能技术,想参与其中,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乡村振兴,主体在民。农民群众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决定性力量,要让农民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主力军”,就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行政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等培训机构,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对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农技校等作用,开展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着力培养一批适应新时代、掌握新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是选树典型,引领示范。单家独户的群众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资金短缺、技术缺乏、销路不畅等问题,一旦遭遇失败就会一蹶不振,因而不愿意冒风险。要建立“支部+龙头企业+专合经济组织+基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激励,并在产业发展、创业就业等方面给予扶持,激发内生动力,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
  三是转变理念,让民做主。各级干部要转变工作理念,改变行政命令、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建立健全保障农民群众和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的制度,明确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的要求和程序,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展现,由被动接受服务转为主动参与,形成合力、齐鸣共振。
  (作者单位:宜宾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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