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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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2 02:59:21
导读: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全省115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都将有1家以上的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实现60%以上的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贫困人口脱贫。 在财政扶持方面,明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全省115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都将有1家以上的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实现60%以上的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贫困人口脱贫。
在财政扶持方面,明确将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金融及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融资引导基金;明确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贷款担保、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项目给予倾斜支持;明确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探索做强首个省级农业区域投资平台,促进平台以投资为驱动,按市场化原则整合政策、信息、品种、技术、人才、资金、品牌和市场等要素,集成平台投资和政府资源配置。
在产业项目扶持方面,明确将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产业示范基地,领办农民合作社,培育致富带头人,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对符合“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龙头企业予以优先支持;立足贫困县主导农业产业,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指导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组建专业化的旅游开发公司或牵头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大力培育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娱乐、科普教育、康体养生等旅游新业态;放开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减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支持开拓农产品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于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作用明显的企业以及以“龙头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取得成效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吸引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新创业,结对帮扶或培育发展一批小微企业。
支持龙头企业帮助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联办、合办新型经济实体。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互利共赢、共同发展;鼓励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利用承包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等,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经营,依法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开发一三产业项目;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抵押贷款、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参与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在金融政策方面,明确将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强化农业保险服务;在要素保障方面,将强化用电及运输保障,优先保障龙头企业生产用地,加强人才科技支持。
《意见》指出,将建立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评估机制,年终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号为指标,评估脱贫成效。对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效明显的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为省级、市级重点龙头,并推荐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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