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失地农村居民入户城镇
记者对话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负责人
记者:今年四川省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群体是什么?
罗兵: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突出三类重点群体,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一是鼓励已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入户城镇;二是鼓励失地农村居民入户城镇;三是推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居民就地转移为城镇居民。
记者:外来务工者,如何才能拥有城里人身份?
罗兵:针对外地来南充务工经商人员的落户需求,南充市取消了原来凭房产证明或购房按揭证明才能入户的规定,实行租住稳定住所的暂住人员落户制度。凡在南充市城镇购买房屋、租住房屋半年以上(市辖三区主城区租住一年以上)的人员,或者在南充主城区有合法稳定收入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申请在本人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辖区设立的公共户口簿上登记落户。2009年至2012年南充市暂住人员落户达1300余人。
记者:农民变市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罗兵:除了通过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收入的途径外,南充市对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实行宽松政策,凡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均可申请落户城镇;凡自愿投靠亲属的农业人口,可以在其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通过这样的方式,推进了农村居民跨区域的有序转移,失地农民向城镇的有序转移。
记者:落户城镇后,农民可享受什么待遇?
罗兵: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流动人口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为已经办理居住证的群众,逐步实现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奠定基础。
2010年起,南充作为试点实行了暂住证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为人们带了很多的便利,市民反映最多的是在考驾照和车辆入户上得到了实惠。但如果“居住证制度”得到推行的话,有暂住证的市民符合条件则可直接变更为居住证,并且拥有居住证的人员,在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生、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镇常住人口享受同等待遇。所以,我们要积极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并融入城镇,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记者 张肇婷 钱双 实习生 刘柳)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