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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今年安排30.95亿扶持3826个龙头农企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2-19 02:00:18
导读: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95亿元扶持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3826个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中受益。 据了解,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倾斜照顾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95亿元扶持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3826个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中受益。 

  据了解,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倾斜照顾力度,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龙头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中央财政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资金支持对象之一,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资金15亿元。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将农产品(5.66,-0.04,-0.70%)加工项目列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之一。 

  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向龙头企业提供金融服务。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投保的龙头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农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投保农业保险,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007年至2012年9月末,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60亿元。中央财政还积极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专门印发了《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地方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 

  增强税收优惠支持力度,优化龙头企业税收环境。中央财政积极通过减免所得税、免征营业税、免征增值税等多项税收政策,直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符合税法规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减免农村金融业税收间接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此外,通过规范收费减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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