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让农民得到更多土地增值收益
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作报告时说:“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他还说,“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中国将扭转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的现状。
将“改革征地制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尚属首次。舆论认为,这预示着中共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农民利益,解决农村目前上访量最集中的土地问题。
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转变为国有建筑用地进行售卖。在加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巨大,众多农民却无法公平地分享。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徐小青说,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几乎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
胡锦涛在承诺改革征地制度、让农民得到更多土地增值收益时特别提到,“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温家宝在2011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他要求,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2012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专家认为,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
“征地改革中,给农民一次性的土地补偿要合理提高,但建立农民生活长期保障机制更加重要。”王开玉说。
他建议,政府、开发商和农民可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农民个人账户,等被征迁的农民年老之后,再定期发放养老保险;同时,让被征地农民平等地享受公共资源,包括就业、医疗、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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