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
12月12日,四川省推进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暨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委常委、省农工委主任李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昌平指出,农民合作组织是在实践摸索中产生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股份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资金互助等多种类型,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合作组织在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日益明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支撑。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农民合作组织已发展到29305个,合作组织成员237.5万户,已覆盖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带动农户面达到35%。其中工商注册的25722个,占87.8%,数量排全国第10位,出资额排全国第9位。
李昌平指出,农民合作组织植根于农村,壮大于市场,因专业化而凸显竞争优势,因合作化而彰扬发展强势,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用。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完善,是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重大转变,是新型农业经营体制的探索创新,是提升农业经营效益的重要保障。农民合作组织突破了农村生产关系束缚,释放了农村制度性活力,对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李昌平强调,党的十八大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支持合作组织参与政府类项目建设,帮助合作组织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兴办加工储运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让社员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收益。帮助合作组织拓展市场,支持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标准化生产。希望和鼓励合作组织向上下延伸,可创办、领办龙头企业,领办、联办生产基地,发展营销体系、园区。
李昌平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营造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服务;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健康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搞好典型示范,带动引领发展。要积极引导合作组织参与农业保险,认真落实保费补贴政策。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合作组织农产品进入超市的有关费用,缩短费用结算时间。积极为合作组织搭建多渠道、多形式、大范围的产销对接平台,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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